1. 侵犯肖像权:
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制作、使用他人的肖像,或对他人的肖像进行损毁、玷污、丑化或歪曲的行为。如:
1) 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头像;
2) 未经同意制作他人的肖像,如拍照、录像、绘画等,在微信中传播或使用;
3) 发布对他人肖像进行损毁、丑化或歪曲的内容或图片。
2. 侵犯名誉权:
捏造事实或发布虚假信息丑化他人人格、或者通过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、荣誉的行为。
3. 侵犯隐私权:
如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在朋友圈或公众号、小程序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家庭住址、微信号、照片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。
4. 侵犯姓名权:
如盗用或冒用他人的名义使用微信。
一经发现将对侵权内容予以清除、断链,并根据侵权行为严重程度对帐号予以功能限制或封禁、甚至注销帐号等形式的处理。
详细规则请见: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》8.1.2条,《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》2.1条,《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》4.1条及《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规范》5.6条。